2008年12月27日 星期六
內政部馬上關懷專案全面上路 加強照顧弱勢族群
為降低物價上漲及國內油氣、電價調整對低收入家庭及弱勢民眾的衝擊,加強照顧其生活,行政院「當前穩定物價方案」中,由內政部規劃的「馬上關懷」專案,自今(18)日起全面上路,接受申請。本專案全年預估有9.6萬個家庭,逾29萬人受惠。 內政部表示,「馬上關懷」專案凸顯急難救助「快、準、有效率」的性質,發揮「及時雨」的精神,使需要被協助的弱勢民眾感受到最及時的關懷與支持,以落實馬總統「扶窮濟急」減少家庭不幸的政策主張。專案特別將全國7,827個村里單位納入急難救助的通報及受理窗口,增加個案求助的管道,強化現有急難救助體系,以彌補現有社政人力不足或通報不及的情形,有效減少民眾求助無門而走上絕路的悲劇發生,彰顯政府「關懷弱勢,永不打烊」的施政作為。 「馬上關懷」救助的對象以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死亡、失蹤或罹患重傷病、失業或其他原因無法工作,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者為主,依據個案的需要提供1至3萬元的關懷救助金,或提供其他社福服務轉介。 內政部指出,遭逢上述急難的民眾本人或親人、鄰里、社區、學校、相關機關、機構、團體等,都可向村(里)辦公處、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或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等窗口申請救助或進行通報。 受理窗口接獲通報後,即啟動訪視小組,進行個案實地訪視。訪視小組的成員包括:公所的召集人、村里長或村里幹事,以及立案社福機構或團體的代表。訪視小組將根據個案急難事實與需求進行認定,另個案關懷救助金的核定及核發,則由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或縣(市)政府負責。依據「馬上關懷急難救助作業要點」,要點附有個案急難事實及生活境況的認定基準表,作為訪視小組辦理的依據。 內政部已將第一期經費撥付各縣市政府,再由縣府分配預撥予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使用。本專案也責成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建立備用金制度,屬於急迫性個案者,訪視小組經認定認為符合規定時,立即先發給5,000元的救助金,速送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核定後,再補發核定救助金的餘額,發揮第一時間、及時救助的原則。 內政部強調,照顧弱勢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,馬上關懷急難救助的實施,除已納入村(里)辦公處、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,仍需要鄰里、社區、學校等相關機關、團體的參與通報,發揮互助關懷的精神。內政部呼籲民眾能時時關心、留意身邊遭遇急難而生活陷困的個案與家庭,使政府的資源能夠及時有效的提供與援助,並感謝相關民間慈善單位的協助與參與,期望在民間與政府通力合作下,透過急難救助機制,以減緩油價及物價上漲對弱勢民眾的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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